高看他一眼,因为他自己,早就高看自己了。
他这一辈子,参加过的同学会,到今天,就是最后一次了。
以后的同学会,他都不去了。
因为他觉得,没必要了。
该打的脸,都打了。该证明的,都证明了。剩下的,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。
他低头,看了一眼身边这个已经靠在座椅上、快要睡着的姑娘。她的手,还握着他的手。窗外,一江灯火,静静地流。
他忽然觉得,这五年,他从那个在班里最不起眼的穷学生,走到今天,最值得的,不是名下那十亿的资产,不是那一堆收租的楼盘,而是此刻,身边这一只,安安静静握着他的手。
他想起刘思琪今天看他的那个眼神。
那里面,有后悔,有不甘,有他读不懂的复杂。可他心里,却没有半分快意。他没有走过去,对她说,你看,我现在有钱了;他也没有在她面前,故意把林晚的手,握得更紧。他只是很平静地,和她点了一下头。
因为他知道,真正的放下,不是让对方后悔。
真正的放下,是你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,心里,已经没有任何波澜了。
他这一辈子,欠过谁的,他都记得;谁欠过他的,他也记得。可今天,他坐在这辆车里,握着林晚的手,他忽然觉得,那些旧账,都已经,不重要了。
窗外,广州的夜,流光溢彩。他这一辈子,参加过的同学会,到今天,就是最后一次了。以后,他要过的,是属于他自己的日子。
那些在他背后窃窃私语的人,那些在饭桌上敬他酒的人,那些看他的眼神里带着羡慕或嫉妒的人,从今往后,都和他,没有关系了。
他的世界,已经换了。
那里有他的父母,有他的姐姐们,有他的死党,有他的弟弟,有他的书店,有他的猫,有他身边这个,安安静静握着他的手的姑娘。
那才是,他真正要过一辈子的地方。
而这,就够了。
真的,够了。
窗外的江,静静地流。车,一路往家开,开往那个有灯、有人、有猫,也有他的地方。
那是他的家。
他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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