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而已。
怎麽会构成「贩毒」呢!?
实则。
刑法中没有「贩毒罪」这一条!
有的。
只是《刑法》第347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」!
也就是说,将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」四类行为,统称为贩毒罪」!
而将毒品,从a转移到b,随後b进行贩卖..
这明确的构成了其中关於运输、贩卖」的两类行为!
所以。
「这好像...
」
三个法官迟疑起来,其中一个审判员沉默半晌,最终眼角一跳。
「还真构成!」
你别管赵瑞的本心是什麽。
总之。
法律上就是这麽写的!
只不过..
「异议!审判长,民诉代理人这是在凭空抹黑我方当事人!!!」
「被告人绝对没有参与「贩毒」等相关任何一条事宜!」
被告席处。
律师蔡彭浑身惊出一身冷汗,他当即抬头,错愕地惊呼开口。
此时,他忙不迭地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,将其举起的同时开口呼喊,声
音很大,恨不得将自己的灵魂吼出。
「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资金流水。」
「从上面,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被告人帐户上从未出现任何来历不明的资金!」
「他从未参与到犯罪嫌疑人孙蕊」的违法行动中,也从未因对方而获利!」
「我方认为民诉代理人的话有失偏颇。」
「公诉方。」
「就本案是否为「毒驾」,被告方认为可以重新讨论!」
贩毒罪...蔡彭实在是没想到,这起案子里自己竟然能听到这三个字。
更没想到..
单看法律,这好像还真构成!
开什麽玩笑?
这究竟是在开什麽玩笑!?
只可惜。
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,此时,民诉代理人席位处。
徐德满脸严肃地看向被告席。
「被告,我方明白你方心情,但还请你保持思维清醒,以及一定的冷静。」
「首先。」
「有关《刑法》第347条贩毒罪」中,从未提出过需要牟利」才能构成。」
「其次..
」
说着。
他微微一顿。
旋即微微睁开眼,善意地开口提醒了一句。
「就本案「是否毒驾」问题。」
「在发言之前,我已经向审判台、公诉方、以及你方被告方进行过询问。」
「得到的答案很明确,案件不存在毒驾因素。」
之前庭审已经将案子打的很清楚了。
公诉与被告交手,徐德站起身捅了郑通一刀,刀子很锋利,直接怼得哑口无言。
这答案是经过三方共同认证的。
眼下蔡彭再拿出来...难道是想否认自己之前做的辩护?
所以..
「我方代表被害人家属,认可被告方的辩护角度。」
「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9月24日当天下午的江浦区酿造惨案,其原因并非为毒驾」。」
「而是..
」
徐德态度认真,语气诚恳,站在席位前,好似是要说服对方,开口道:「被告人「赵瑞」,是因贩毒一事害怕被警方发现。」
「所以,才选择危险驾驶躲避抓捕。」
「期间导致二死三重伤,五人轻伤的惨案发生!」
一番指控的话落下後。
不等到蔡彭反驳。
审判区正中心,被审判人席位。
双手被铐,坐在椅子上的赵瑞自己都愣了,他环顾四周的眼神中充满迷茫,听清徐德的话後,好似被针刺了,那张脸上满是惊愕,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。
「贩毒!?」
「我没贩毒!你是造谣...是污蔑!我怎麽可能会贩毒!?」
「我家里那麽多钱,我脑子有病才会去贩毒啊!」
他贩毒了?
自己怎麽不知道!?
自己都不知道的行为被对方提出来,这不纯粹的编造吗?法庭怎麽放这种律师上来的!?
不过。
面对无视庭审纪律,擅自打断自己发言的赵瑞。
徐德表示包容,他眉头微微一挑,缓缓开口道:「当事人,我知道您很急,但您先别急。」
「我也只是依法行事,我所说每一句有关您的话语,均是依据实务宣判案例,以及《刑法》原文法例。」
「其次,您不懂法但违法,与定罪,这两者并无直接关联。」
有一句老话。
名为不知者无罪」,意思是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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