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339章 开庭!指控与辩诉!(4 / 4)  律师: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!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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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」

    「被告人「赵瑞」体内吗啡达到法定标准,明确吸食毒品「海洛因」!」

    「当天为毒品致使精神亢奋,最终致使案发!」

    「综上所述,被告人「赵瑞」明确构成.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检察官郑通深吸一口气,做出最後的指控。

    「《刑法》第115条第一款「危害公共安全罪」!」

    故意杀人、危害公共安全?

    不是交通肇事,而是危害公共安全!?

    听到这指控。

    徐德挑了挑眉,瞥了对方一眼。

    危害安全可比交通肇事严重得多啊...没想到对方选择指控这一点,很明显,对方内心也是憋着一口火没处发呢。

    既如此...那自己给对方泄火肯定能得到感谢的吧..

    想到这,徐德将自己藏了藏。
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
    「被告席。」

    审判长吕平微微颔首,他看向被告人席位,微微一顿,旋即沉声询问道:「被告席,就公诉方上述指控.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「你方,是否存有异议?」

    这话落下的刹那。

    被告席。

    律师蔡彭却并未显得慌乱,他只是微微笑了笑,声音温和,不急不慢道:「审判长,我方有异议。」

    「讲。」吕平道。

    闻言。

    蔡彭便缓缓站起身,他扫了现场一眼,接着开口道:「审判长,首先,就本起案件我方要率先声明的一点是。」

    「首先,本案诞生缘由,与我方当事人「吸食海洛因」因素无关。」

    「案发後体内吗啡含量超标一事,是因我方当事人体内感染,需长期服用止咳露」导致。」

    「此止咳露为阿片类,服用後会在体内产生吗啡,与吸毒一事无关。」

    「真正致使案发产生的因素为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「是因死者刘平言语辱骂致使我方被告人精神受到刺激!」

    说到这,律师蔡彭微微一顿,一道更大的声音在整个第一法庭内回荡。

    「被告人赵瑞出现精神类疾病,最终导致案件出现!!!」

    「综上所述...

    6

    「本案,并不存有毒驾因素!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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